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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款可由中介协会专户监管


发布时间:2008-07-01 09:08:40 东莞日报

  新规二:《东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关规定》

  核心内容:今日起,由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设立专用账户,对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监管,中介不得强行代收相关房款。

  关于“监管费”

  收费不超过200元且免担保费

  记者(以下简称“记”):增加了协会介入房款监管的环节后,需要多支付一笔“监管费”。这笔费用到底具体有多少?

  李浩谋(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以下简称“李”):这笔费用并不高,跟银行划汇款的收费标准差不多。具体的收取方法是:如果接受监管的房款在10万元以下,收取的手续费是50元;房款在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之间的,手续费是100元;房款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手续费为200元。

  也就是说,这笔由中介协会收取的“监管费”,费用在50元-200元之间,不会超过200元。除此之外,不用收取其他的任何费用。

  记:新规实施后,由中介协会代为监管房款,对于消费者而言,跟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或者好处?

  李:据我们调查,有6成购买二手房的市民,由于原业主未交清房款或尚未出房产证,都要让担保公司作担保,向银行申请快速放贷赎出原业主的房产证才能办理二手按揭。这样的话,买家就要支付给担保公司一笔不菲的担保费,一般是房款的1.5%左右,算下来也动辄几千元甚至几万元。

  而新规实施后,通过中介协会监管房款,银行也参与了监管房款的业务,一方面的好处是,消费者不必再通过担保公司贷款,另一方面,银行的相关汇划款的手续费也免收了。这就大大节省了购房者的买房手续支出的成本。

  我们的收费是公开、透明、安全的。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出现纠纷,或者导致房产不成交的情况,相关的手续费还可以退回。

  关于效率

  手续流程简单不影响交易

  记:有业内人士担心,面对东莞每个月近万套的成交量,近万笔的交易与支付,新规实施后所需的人力物力会比以往更高,所以在效率方面能否赶上?

  李: 我们可以自豪地讲,新规的实施不会对现有的买卖流程产生影响。因为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到房管所出房产证期间,一般需要15天的公告期。而在这个时间内,我们内部的流程运转、所有的手续都会办妥完毕。

  而在买卖双方签了由协会监管房款之后,买方只需要在相应的银行汇入部分或者全部的房款,并把汇款单传真到协会即可。在房管所出证之后,协会即时发出划款通知书到相应的银行,3天后,房款就会划到卖方的账户上。

  关于过渡期

  酝酿在全市中介推行“标准合同”

  记:新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运作,如果有消费者在这个日期之前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又希望通过协会监管房款该怎么办?

  李:如果有需求,消费者只需把合同号告诉协会,我们也可以同样对他的房款实施监管。但这也要看消费者的手续办到了哪一步,如果到了差不多出房产证的话,就没有必要让我们监管了。具体的情况,有兴趣的市民可以致电协会的电话:22629660或者22629220咨询,我们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而7月1日之后,买卖双方只需在房管所签订合同时,多签一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委托书》,即可由协会对房款进行监管。

  记:有专家认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要到真正落实阶段还需要一段时期过渡,请问协会是否会设立一定的过渡期?

  李:协会方面,我们打算在全市的房地产中介中实施一份新的“标准合同”。我们知道,现在的房地产中介在和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时,都是各有各的合同,这些合同都出自中介之手,很多条款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有的甚至给消费者设“陷阱”。为了保证消费者和有资质中介的权益,我们经过调研后,准备在全市推行一份标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业务和权利。此后,还将陆续出台资质备案审核、从业人员规范等相应的标准,但这个过程是长期的,不会在短期内就具体实施。因此,我们不会设立一个期限,比如说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过渡期,没有这个必要。

  此外,房管部门正在调整一体化办证系统,压缩办证的时间,提高效率。今后,办理二手房交易的手续会越来越快,越来越顺畅。(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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