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 为规范我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行为,明确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增强交易的透明度,防止买卖中出现欺诈行为,损坏买卖双方利益。 2008年3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用《〈廊坊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
据了解,我市以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没有较为明确的合同范本,少数中介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买卖上方的利益。而今年3月将启用的合同范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由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并发布,其内容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的权利和责任、房屋权属、成交价格及各类费用、出现纠纷处理方式,并要求注明房屋位置和屋内情况,有了规范的合同范本,能起到避免欺诈事件、规范二手房交易的作用。
据悉,获得此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到廊坊市房地产网站(
www.lffdc.com)下载该示范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二是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购买该示范文本,需要付工本费,经中介交易的由中介部门提供。(通讯员 王少峰 记者 许华珍)